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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四川省作家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四川省作家协会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作协职能简介。

四川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二)省作协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省作协将继续围绕“三个一流”,再添措施,再下深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文学工作。

1、狠抓文学作品和活动影响力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三刊一报”开办专栏、出版专辑。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的这一天”大型征文活动。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巴金诞辰115周年作品研讨会。编辑出版《四川百年新诗选》《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作品集》。二是持续开展“万千百十”活动。开展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重点作品扶持评审,开展文学扶贫创作采风活动,举办中青年作家主题创作培训班、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脱贫攻坚文学作品研讨会。三是继续加强举办2019中国·星星大学生诗歌夏令营活动、召开2018年中国文艺理论前沿峰会、开展全国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狠抓文学阵地影响力提升。加强“三刊一报一网”管理,努力提高办刊办报办网水平。加快推进四川文学馆建设,做好前期立项工作。发挥全省文学报刊联盟和校园文学社团联盟的作用,巩固壮大四川文学发展基础。加快融媒体建设,开辟四川文学网上阵地。

3、扎实推进作协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四川省作家协会深化改革方案》要求,积极转变职能,改革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服务体系。建立联系新的文学群体、文学社团工作机制,加强文学交流。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学工作的领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作协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四川文学编辑部、星星诗刊编辑部、当代文坛编辑部、巴金文学院、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作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作协2019年收支总预算2772.0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7.21万元,主要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事业收入预计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作协2019年收入预算2772.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07万元,占3.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4.96万元,占79.54%;事业收入477.98万元,占17.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作协2019年支出预算277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32万元,占69.20%;项目支出853.69万元,占30.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作协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4.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8.64万元,主要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结转部分2018年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4.9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7.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3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作协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4.9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57万元,主要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7.20万元,占3.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0.73万元,占77.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7万元,占10.14%;卫生健康支出69.96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107.80万元,占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7.2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中青年作家培训班,培养文学创作力量。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86.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作协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公务接待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作协机关设备购置。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5.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作协机关开展文学创作、文学交流、文学采风、阿来工作室影视剧本创作、重点文学作品扶持和重要文学报刊发表成果补贴等文学惠民等专项业务工作,以及省作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0.50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76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25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及离休人员困难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7.64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0.36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6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6.76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31.04万元,主要用于:省作协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作协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作协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9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作协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学交流、文学评论及文艺理论研究、重点作品创作等活动的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与2018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用、采风及文学交流、精准扶贫活动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作协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作协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作协下属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0.59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务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作协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机、台式计算机、照相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作协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作协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省作协所属事业单位刊物发行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赞助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班相应培训费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机关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本单位物业管理费、二类及以上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通用项目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省作协文学创作专项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等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省作协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省作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

(十八)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下载:表1-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