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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到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创作研究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作协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作家网[sczjw.net.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创  作

研究室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1.开展文学创作、文学理论评论发展动态研究以及四川作家队伍调研;开展重点作品扶持、作家作品研讨,宣传推介四川优秀作家、作品。

2.承担小说委员会、诗歌委员会、散文委员会、报告文学委员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影视文学委员会、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网络文学委员会等8个专业委员会的联络与相关业务工作。

3.承担专家库建设工作;编辑出版《四川作家》报。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文学博士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完全具备《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需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

报名地点:省作协人事部711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四川省作家协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填制完毕后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19322269@q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2.提供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信息表》;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5年来文学成就。(网上报名提供所需资料扫描件)

3.报名须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考。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二)资格审查

由省作协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省作协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对文学发展规律的认知,对新时代文学创作的见解以及其他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外地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省作协人事部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省作协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省作协人事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省作协人事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省作协人事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作协人事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该岗位招聘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

举报者提出举报事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以及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省作协人事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就业报到证》)。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省作协人事部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到单位报到时间,并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递补

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主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出现的空额经省作协党组研究同意,可以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如经研究确无适合人选,不再递补。

公示完成后因拟确认人员主动弃权、逾期无法提供所需资料等其他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省作协人事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有关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作协人事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并主动及时跟进相关招聘信息。

3.省作协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751768(省作协人事部)

监督电话:028-86746637(省作协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作家协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