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作家协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
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
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作协、产业(行业)作协,省作协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扶持办法(试行)》已经我会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 十”活动作品研讨会扶持办法(试行)》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7年9月1日
附件
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
“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
扶持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全省开展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的意见》(川作〔2017〕2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出精品力作,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鼓励支持我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四川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合主办单位
按照单位平级对等的原则,以下有关单位可函商与我会联合主办作品研讨会:
1、中国作家协会(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所属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省直部门;
3、各市(州)党委、政府。
由中国作家协会(或其他省部级单位)主办的相关研讨会,我会可作承办单位。
二、条件及程序
1、研讨作品的内容必须以全省脱贫攻坚为主题,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或公开出版的;
2、拟与我会联合主办作品研讨会的有关单位,应于会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与我会函商;
3、研讨会举办15日前须将研讨会详细方案报我会商定;
4、研讨会原则上冠名为“四川脱贫攻坚文学作品×××《×××》研讨会”。
三、相关扶持办法
1、凡经我会同意联合主办的研讨会,在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经费中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补助扶持。补助资金按有关财务制度报销或支付;
2、研讨会期间,我会抽派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并代表联合主办方致辞;
3、我会积极协调有关评论家、作家出席研讨活动;
4、我会报刊和网站及时报道发布研讨会相关消息。
此项活动承办部门为四川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办法由四川省作家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