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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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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

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

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作协、产业(行业)作协,省作协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扶持办法(试行)》已经我会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 十”活动作品研讨会扶持办法(试行)》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7年9月1日

附件


四川省作家协会联合主办全省文学扶贫

“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

扶持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全省开展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的意见》(川作〔2017〕2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出精品力作,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鼓励支持我会与有关单位联合主办四川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作品研讨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合主办单位

按照单位平级对等的原则,以下有关单位可函商与我会联合主办作品研讨会:

1、中国作家协会(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所属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省直部门;

3、各市(州)党委、政府。

由中国作家协会(或其他省部级单位)主办的相关研讨会,我会可作承办单位。

二、条件及程序

1、研讨作品的内容必须以全省脱贫攻坚为主题,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或公开出版的;

2、拟与我会联合主办作品研讨会的有关单位,应于会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与我会函商;

3、研讨会举办15日前须将研讨会详细方案报我会商定;

4、研讨会原则上冠名为“四川脱贫攻坚文学作品×××《×××》研讨会”。

三、相关扶持办法

1、凡经我会同意联合主办的研讨会,在全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经费中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补助扶持。补助资金按有关财务制度报销或支付;

2、研讨会期间,我会抽派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并代表联合主办方致辞;

3、我会积极协调有关评论家、作家出席研讨活动;

4、我会报刊和网站及时报道发布研讨会相关消息。

此项活动承办部门为四川省文学扶贫“万千百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办法由四川省作家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