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协助党组学习秘书做好省作协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安排,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负责省作协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服务和创先争优工作。
4.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5、协助党组领导管理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家园建设,指导省作协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协调做好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负责定点帮扶、“双联““双报到”工作的落实。
8.完成省作协党组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