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亮的大街上,格日阿火举着新买的手机吆喝,希望别人给他投票。他遇见了同村的一个熟人,这个人叫格里希聪,喜欢仰着脖子笑,或者“嘟嘟”地吹自己的嘴唇,据说这是西昌城里某些老太太锻炼身体的妙方——在过去一段日子,他进城跟儿子一家住过半年。格日阿火本来不打算跟格里希聪打招呼,他知道格里希聪除了喜欢在镇上瞎逛,别的事情一概不理。可是,这个人却热情地向他走近,那么,他只好“勉为其难”凑上去,到了跟前,脸上堆出笑,拽着对方衣袖说:
“用您那发财的小手帮我投上一票吧,投一票就行啦!”
这话把格里希聪逗笑了。
“这怎么回事,有什么事情想不通吗?您满大街拉票干什么?”
“不要这么不严肃,格里希聪,我告诉您,我不是要干坏事,我正正经经要干大事了,极大的事。”
“什么?”
“卖鸡!”
“啊?哈哈哈哈……”
“快停下,您笑得嘴巴都要烂到耳朵门口了。”
“噢……哈哈哈……”
“格里希聪,您要不要给我投票?”
格里希聪终于收住笑容,他刚刚一定是在哪儿喝了酒,嘴里还冒着一股酒气。
“用我这发财的小手?”
“是的,您那发财的小手。”
“我笑的就是您说的这句话。您肯定上网上得太多了,已经学会了上面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词儿,我奇怪,您怎么会喜欢用那些破词儿。”
“用什么词儿不重要,大家喜欢被这些词儿迷惑。格里希聪,太阳快把我的脑门儿晒开花了,我得走了,您还是继续去哪儿喝酒吧。再见。”
格日阿火实在没有耐心在这里耗着,十天之内,他必须积攒到三千票,现在已经是第二天,而这新的一天眼看就要过半。这是夏季最热的日子,小镇上光秃秃的,刚刚翻新过,墙壁刷了白漆,之前那些大点儿的树木移栽到了别处,重新站在街道两旁的小树苗简直跟他一样傻,要死不活的,幸好它们身上还挂着“输液袋”——“该死的!”他心里骂道,不看见“输液袋”没那么生气,看见了火冒三丈,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一根树杈金贵。为什么会这个样子也搞不清,他自认为已经很努力了,至少跟格里希聪比起来,他简直是村里的劳动模范。
啊,当然啦,说的是最近这三年。以前可不敢跟格里希聪比。以前的格里希聪是村里的老公牛,可以一直耕地,耕到死不罢休的样子。这三年倒过来了,格里希聪过起了逍遥日子,从城里回来以后就逍遥到现在。
格里希聪可能赶着去哪儿喝酒,他刚才向他走近只不过是“顺路”,他要去的方向是格日阿火的身后某个酒馆。
“那就再见啦!”格里希聪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镇上最多的就是小酒馆。这一天逢集,酒馆的老板们已经乐疯了,男人们一到街上,不足半个时辰就会遇到他们的熟人,就会相约到小酒馆吃酒。街面上还在继续晃荡的除了像格日阿火这样有正经事要办的人,其余的,要么生了什么病,要么是喝不动酒的老头子,要么,就是一大帮被吃酒的男人们遗留在外面、无所事事不得不继续逛街的女人。她们已经很不耐烦了,手里牵着一个或两个小崽子,偶尔从嘴里冒出两句咒骂,也懒得找地方休息。因为这里极少有地方可坐,私人店铺的门口不许乘凉,银行门口的台阶“钉”了一串人,都是一群戴着黑帽子的老男人(这些帽子从远处看过去,真的就跟黑色螺丝钉的帽子没有区别),他们能在银行门口坐到散市,嘴巴“咕噜咕噜”聊得热火朝天;反正她们也习惯了晒太阳,大家都被晒黑了。格日阿火望着一张张雌性的黑脸在他周围流动,她们的头帕极其简单,除了节日期间,头发辫子缠着鲜艳的玛瑙珠串或叮当作响的银饰品,日常的头帕要么就是一块绣着牡丹或芍药(其实他一直没有分清这两种花)的毛巾,要么干脆什么也不戴,“光”着脑袋。格日阿火喜欢女人们穿着整齐的传统服饰,再略施粉黛,那些衣服会让她们更像女人,更优雅尊贵,每一个人都像是慈爱的母亲和可爱的姑娘,如果那样就太好了,当然也就闻不到半点儿汗臭味儿。现在他眼前流过的这些雌性的脸上全是汗水,生活的盐分把她们的脸腌制成了一种哀伤的黑。他有点害怕与她们对视,那些苍茫的眼神,就像在家里的时候,他时常避开妻子投过来的目光和她的脸。
“来吧,伸出您发财的小手啊……”
格日阿火继续吆喝,他不想再去注意她们的脸,朝着街道另一边走。人潮汹涌,越来越热闹,小树苗的细杈上夏蝉在鸣叫:热死啦、热死啦、热死啦……
二
“呵呵呵……格日阿火,我很想给您投票,可一听到‘投票’我就尤其反感,这种行为总让我想起那些骗子。我相信大街上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这一天您为何到现在还一无所获呢?我当然不是说您是骗子,这一点诚意我是有的,您要相信我。”
“我相信。”
“对嘛,人要讲道理,我是一个六十八岁的老姐姐了,社会中乱七八糟的苦头吃了不少。我小学毕业回家干活的时候您才入的学,您其实很有本事,那个年头,中学很难考上,并且想要顺利读完特别艰难,但是您不仅考上了,还轻松完成学业,如果您有耐心的话,会继续读下去对吗?您这辈子就吃亏在做事情太随意了,想做就做,不想做又不做,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您踏踏实实,这会儿的情况就大不同。您后来在小学教了几年书,为什么偏要辞掉工作回家干活我到现在还想不明白——当然这不关我的事——嗯,看看现在,您也是一个老人家了,今年有六十岁了吗?”
“有,我上个月刚满六十岁,身份证上的年、月、日,都是真实的。”
“这么说来,您其实已经虚岁六十二岁了。”
“是的,其实是的。”
“我们一出生就已经一岁,按照我们族人的十个月一年计算,您生下来就满了一岁,您满一岁的时候其实进入了三岁。”
“嗯,琼孟曳纽姐姐,您的算数还是那么好。”
“为何您好好的生活不过了,要来拉票?”
“我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呢。”
“我没看出来,您这个样子晃来晃去,跟年轻的时候辞掉工作晃来晃去有什么不同?”
“两种‘晃’有根本的区别。”
“什么区别?”
“一种没根,一种有根。那时候我的心是一股流水,现在我的心是一片秧田,我现在这种举止看着奇怪,但其实,我是向着很实在的生活进发。难道我身上一点儿这种味道都感觉不出来吗?”
“如果是您说的这一种,我真没有看出来。您自己信吗?我只觉得您像是在逃避什么,或者您的妻子终于发飙了?我听说她的脾气虽然很好,可一旦发火,老虎也会在她跟前低头。不是我替她说话,格日阿火,您什么时候跟她正式结婚?一个女人跟您生活了快十年,您不打算跟她结婚吗?”
“我们生活在一起了呀,难道不算是结婚吗?”
“不完全算。”
“琼孟曳纽姐姐,我们……”
“停,您不用多说。”
“噢。”
“也许我老了,思维迟钝,不如从前敏感。格日阿火,很不好意思,我不能跟您继续讨论您的生活了,即便我们两个打了一辈子交道,值得坐下来慢慢细说,可精力不给我这个机会;我们也不住同一个村子,我的儿子等会儿要是从小酒馆出来看到我在这里跟您说话……您信吗?他会瞪着那双喝醉的眼睛,嫌弃我话太多了。年轻人真是越来越难相处,尤其他们到了中年,只要一垮脸,您就会感受到他那满肚子的愁,就仿佛一匹倒霉的马儿刚从某个掉下去的陡坡爬上来。请帮我把椅子往太阳底下挪一挪,真是的,我现在身体大不如前,时常觉得冷。我求着儿子,他才答应将我从家里弄到镇上来坐一会儿,我喜欢镇上的太阳,主要是喜欢热闹,我越来越感到寒冷和寂寞,可能很快就要死了,人间的太阳已经烤不暖我了。”
“我热得冒汗呢,曳纽姐姐,就算太阳偏西,可这会儿阳光的热度差不多可以晒死一颗鸡蛋。”
“那说明您在世上晃荡的日子还会更长一些,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呵呵呵呵……”
三
镇子旁边的黑水河畔拴着格日阿火的马儿。实际上它是一匹马骡,人们都说它是杂种马,他们既不愿意叫它马儿也不愿意叫它骡子,就喜欢“杂种马、杂种马”地喊它,搞得格日阿火后来也跟着他们一起喊“杂种马”,这已经成了它固定的名字。
杂种马脾气温顺,在河边等了格日阿火一天了,黑水河在夏季最清澈也很干净,它已经用河水漱过口并且喝了一点儿;它很聪明,从不轻易吃别人丢给它的东西,路人对它评头论足也不在乎,大概它已经能听懂其中一些人话,当他们说到“看上去有点好吃的样子”时,它就把屁股转过来对着他们。
一大帮年轻男人和女人先前到河边乘凉,留下许多食物垃圾,塑料袋、果皮、弄脏的饼干之类,还留下了女孩子偷偷脱下来扔在石头旮旯里的破丝袜。现在正逢穿丝袜的季节——所谓的冰丝袜,实际上哪里有什么冰丝袜,多穿一会儿同样热得要死,并且丝袜质量高低不等,那些又想好看又想便宜的女孩们的丝袜寿命往往撑不过半天,有的甚至不出一个时辰就在某个地方勾坏了。先前那些人当中就有两个女孩子的丝袜报废,起身时丝袜勾在了一根干草的尖子上,扯出一个破洞,并且捂也捂不住、堵也堵不好,泥石流似的溃散、烂成一片。她们只好躲在马骡旁边的小树背后把丝袜脱下来扔在石堆里。其中一个女孩没有将袜子扔在石堆,她把它扔到河水里冲走了。马骡眼睁睁看着她们在那儿脱袜子,露出大腿上白皙的皮肤。它作为骡子的眼睛肯定不会将黑丝袜理解成人类的衣物,它只将它看成腿上的黑毛,而两个女孩刚刚在它面前将腿上的长毛给褪掉了,这使得它的眼睛吃惊到比之前大了一号。她们走了以后,它往前走几步,将丝袜咬起来放在石头上看了又看,最后不知怎么搞的,咬起来把玩时,不小心套在嘴上滑不下来了。
格日阿火从远处走来,马骡也没有注意到他。
“你要穿丝袜?”
格日阿火飞快地走去将马骡嘴上的丝袜摘下,想将它扔到河里冲走,却忽然间停住,犹豫了一下,看了一下丝袜,居然将它揉作一团塞进了衣袋。他拍了拍马骡的膀子,给它带来了一小袋草料。不等马骡吃完,他又急急忙忙地走到集市上,在黑夜来临之前,他想尽量说服人们给他投票。
四
夜色像一顶毡帽终于完全盖住了小镇,商贩们打开灯,开起了夜市,大街上堆满女人们的脏话以及醉酒者的呕吐物。后来用了洒水车,从这头冲到那头,来回三遍,才将街道恢复干净。只是暂时的干净,夜再深一些,呕吐物只会更多,那时候的坏脾气的女人们可能会动手打他们的男人。
这一天对格日阿火来说,几乎没有收获,至少到目前为止,能预测到好运不会再来了……和昨天一样坏的运气。他再次到河边看望了马骡,算是“安抚”一下漂亮的杂种马,它如果一天没看到他三次,就会发一通驴脾气,他宁可抽空多跑一趟,也不愿意看它挣脱缰绳到大街上“跳脚”。去了一趟河边回来,他就一直蹲在已经下班关门的银行门口的台阶上,白天这里糖葫芦似的蹲了一串人,现在只他一个,孤零零的像个被吃剩下的坏果子。
他望着通向西昌城的方向,眼神很茫然,肚子也饿了,整个一天之中,他只吃了一顿饭,感到饿就喝水,在商贩门口的水龙头上对付几口。
街道上有人提着酒瓶子走来走去,三个人一伙,或者五个人一伙,或者一个人,咬字不清,艰难地互相说话或自说自话。
格日阿火起先茫然地望着来往人群,突然,看着看着,灵机一动:“难道世界上最好说话的人不是喝醉的人吗?比方说,晃晃悠悠抓起手机随便投个票?”这些念头简直敲醒了他。从地上起身,站到了大街上,果然,三个喝醉的人来到跟前。他们并不特别醉,至少谁也没有摔倒在地,不像之前过去的几个,其中一人始终被搀着。
他们伸出酒瓶子说:“来一口大的,还是一口小的,还是一杯尽?你说了算。”
格日阿火伸出空手,又急忙换成拿手机的那只手,有点伤心的样子说:“我酒量很差,而且最近生病不能喝酒。我在忙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件事必须有人帮忙投票才能促成,已经整整一个白天了,没有人肯帮忙。你们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好人,你们可以给我投票吗?不用加好友,打开你们的手机‘扫一扫’就能完成。”
“啥,你要当官啦?你们的投票怎么跟我们不一样?我们的孜海同学刚刚当选了我们村二组的组长,就是我们两个中间的这位瘦高个儿,他就是孜海。他现在是一名国家干部了,是我们一票一票现场投的,干得非常非常正规,现在我们三个一起庆祝呢……啊天哪,你要保密,按照规定我们不能聚众喝酒;不过幸好,你可以给我们作证,我们只是轻微地打湿了一下嘴唇。老前辈,你准备当个什么?这个年龄……啊,你是哪个村的,投票程序怎么和我们不一样呢?”
他们有点站不稳,摇摇晃晃,但是格日阿火的投票引起他们的注意了。他们自己聊了起来。
“我住在那片高山上,龙河村,你们听说过吗?就是有一股很粗的山水从很高的悬崖上面钻出来,在青幽幽的树林中形成一条粗壮的瀑布,水流看着像一条龙。”
他们摇头,又继续转身互相聊天,就仿佛面前没有站着格日阿火这个人。
“我不是要当国家干部……”格日阿火半天才插进嘴,说得很大声才把这句话“递”进他们的耳朵。
“什么?”
他们不敢信似的,一起把耳朵凑过来。
“我说,我投票只是为了卖鸡。”
“你投票卖鸡?”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噢,明白了,就是那种农产品,想在网上打开销路,然后做大做强,然后出口外国……你有农庄吗?”
“不是那样的,我没有想做大做强,也没有农庄。”
“老前辈,既然你要做生意,就一定要有这个梦想,你们说对不对,一定……啊,请让一让路,我们要到那边去一趟……是吧,你要有抱负,人活一世,必须有抱负!”
他们绕开格日阿火,但没有马上走。
“我只是卖鸡……三位年轻同志,你们还没有给我投票,请你们稍微抽出一分钟,只需打开手机‘扫一扫’。”
他们没听清格日阿火的话。顾不上。
“英雄不问出路,对不对……孜海同学,你说,作为刚刚当选了二组组长这个事情,你一直还没有给我们透露半点儿你的想法。”
“对啊,孜海,你先从言语方面给我们‘规划’一下,对于我们二组的未来,给我们两个先开开眼界。”
“啊,我想起来了,开眼界的事情先放一放,我想起我的正经事了。听说这里要修高速公路?孜海,你有时间帮忙打听一下,毕竟现在你的身份不同了,可以说得上话。我听说高速公路要经过我的猪圈那个位置,我可是去年才修的猪圈,你眼睁睁看它从地面上‘挺’起来的,要是那条路真的选在这个位置,那我的猪怎么办?总不能让我的猪无家可归。你现在是堂堂的一个国家干部,总归是说得上话的。”
“那就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我的牛圈什么时候可以批下来,我的牛还在山上打野呢。”
“哎呀,两位……我亲爱的同学,你们别再说‘国家干部’这样的话了,我只是个组长,还是副的,要不是中学毕了业,你们半途而废没毕业,我们三个谁是组长还说不定,干吗要这么见外呢?对于你们的事情,我明天就去打听,但是千万以后别再提那四个字,太吓人了。我们今天能不能不谈别的事情,只说喝酒的事情,好像老板一直追着我们要酒钱呢?……呵呵,难道谁还会缺少他的酒钱?等我们下一趟回来,把利息也给他付了!哎呀,你们两个小心脚下,也不知谁吐的,这条大街可真应该好好整改了,怎么能这么脏?明天我就去拜访镇上的……哎呀你小心,你踩到狗屎啦!”
他们边聊边走,踩到狗屎的那一位不知道自己踩到了狗屎,照常向前走,已经把格日阿火远远地扔在背后了。格日阿火一步都没有移动,他们走过去以后,他的目光也追了他们一程,现在他确信,他们三个喝得可真是一点儿也不比其他人少,只是酒量大一些,没有醉倒而已。
五
年轻的时候格日阿火特别喜欢走夜路,现在不喜欢了,现在走夜路只觉得孤独,像个可怜虫。白天一直背在背上的草帽这会儿才想起来,难怪午后一直用手掌给自己的脸扇风,姑娘们就偷偷指着他笑。他还以为她们是在笑他的裤腰带呢,现在可算明白了,她们笑他老糊涂。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提醒她,只歪着脑袋、捂着嘴,趁他不注意就把笑声从嘴里放出来,她们真坏——不,呵呵,她们真可爱。
他也确实老了,琼孟曳纽还觉得他能在人间很久,她不知道,白天的阳光能将他晒得多烫,夜里的风色就能将他的骨头浸得多痛。山风在镇子上是热的,高海拔的山林中却带着冷气,就算此时还在夏季。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子(没骑马),用电筒光仔细照一遍,目光也跟着游走。质量很好的裤子,蓝色,跟山上别的同龄人不一样的颜色,他们从四十岁以后就从头黑到尾巴——黑色帽子,黑色衣服,黑色裤子,黑色鞋子,黑色袜子,连内裤都是黑色。他不一样,他一直保持自己喜欢的搭配,蓝色牛仔裤配白色鞋带(他喜欢这种奇怪的穿搭,哪怕牛仔裤非常合身,也极喜爱用两根连接起来的白色鞋带把裤腰捆起来,并长长地将鞋带多余的部分悬挂在身体的左边或右边),偶尔将衬衫压在裤腰里;年轻时他几乎每天这样穿,那时候他的脸也很年轻,没有半点儿皱纹,这种穿搭会给人一种轻松潇洒的感觉。拿电筒的手抖了一下,因为他的腿抖了一下,二十岁的时候与人赛跑摔伤了膝盖,五十岁以后膝盖就特别怕冷,电筒的光芒因为手的抖颤已经摇晃到远处去了,他的目光也离开裤子,望着茫茫的草林。他有点儿悲伤,衰老就像是鼻尖上的一团凉气,看上去似乎没大碍,却总是能最先感觉到它。
格日阿火有点走不动了,想爬到马骡的背上。又受不了马骡走起来一颠一颠,即便有马鞍作为缓冲,也照样觉得屁股疼。
今天晚上他其实可以早一点回到家,不过这都不算什么了,今天他的运气比昨天好太多,足足积攒了七十票。这都要感谢那个高个子的“国家干部”,他和他的同伴最先没有理会他,后来,三个醉醺醺地溜达了一圈回来,突然看见他坐在银行门口,或许那时候他尤其显得老朽可怜,这种状态使得“国家干部”的心一下子受了震荡,突然想起投票的事情。他不由分说地挣脱他的同伴(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醉得需要人搀扶了),走到他跟前,热心涌动,并且一个劲儿解释之前的失礼,说他不该粗心大意随便忘记一个老年人的请求——他特意强调“老年人”这个词,然后他就牵着他的手,四处帮他拉票。如果不是投票要求必须由他们镇上所属各个村的人投票,其他地方的人投票无效,那么,“国家干部”说,他只要动一动手转发二维码到各个群里,要不了多长时间,格日阿火的三千票就攒够了。
那些投票的人大多没有关注细节,他们迷迷糊糊拿起手机,只有一个女孩子,有点疑惑地悄悄问了一下格日阿火,为什么他要卖鸡,可是投票的链接却是一家新开没多久的大型中餐厅?格日阿火终于有机会解释了,他与这家餐厅达成了口头协议并且互相签了一份保证书,对方保证每年从他这里购买三千只鸡,而他,上传投票链接,积攒三千投票,算是为餐厅开业做宣传。姑娘看上去挺善良,她没有再多问。
幸好没有被追问,不然他得继续告诉她,餐厅女老板是他年轻时候喜欢的一个姑娘。她现在变得很有钱了。啊,真是的,他年轻时候喜欢的人可不止一个,然而那些人过得都很舒服,就像是注定了,与他最终没有生活在一起的人总是过得比他好,而他像个被她们诅咒了的人,过得一点儿也不顺心。她们跟他分手的时候总是骂:“格日阿火你这个浑球,我诅咒你一辈子没有喜欢的人,也不被人喜欢,诅咒你终生过不舒服。”她们大多说了类似的话。这当然也不能完全怪她们无情,说到底,最先选择离开她们的人是他,总是谈到快要结婚的时候,他就突然心情不好了,觉得眼前的人以及生活都不是他想要的。现在他就是个穷光蛋,她们说的可真是太对了,女人一旦开口诅咒,老天爷就帮她们实现愿望,肯定是这样的。
格日阿火拍了一下马骡的屁股——“杂种马!”他骂了它一句。马骡往前跑了几步,又停下来等他。
格日阿火只想早点回到家中,比起填饱肚子,他更想足足地睡上一觉。
六
流水似的风,从格日阿火的耳边流过。他醒来了,阳光照亮了睁眼可见的山尖,昨晚回来太晚,没能敲开房门,无可奈何睡在了马棚里。幸好马棚里堆着许多草料,门口铁丝上的羊毛毡显然是忘记收了,他正好拿来当被子。
一大早,妻子打开了房门,她像是早有预料,伸头往马棚里看了一眼。这时候格日阿火也正好醒来,他痴迷地望着对面山尖上的阳光。他们两个今天的心情应该都不错——如果他们不对话,好心情就会保持得更久一些。妻子却没有忍住不说话。
“嚯,我说昨晚隐隐约约像是有人敲门。我不敢确定,以为你不回来了,毕竟那个餐厅离镇子只有五公里,你的杂种马都犯不着用四条腿,它用一条腿或一根尾巴就可以把你送到那个地方去。那可是个好地方。我以为你不回家,所以呢,也就没准备醒着等你呢。”
格日阿火拍掉身上的草渣。他本来不打算说话的,可他最听不得她那阴阳怪气的说话口气,何况他昨天多累呀,太阳险些将他烤糊。
他生气道:“我本来也没想回来呢。”
她也生气:“我懂。”
他压着火气:“你说话的语气能不能稍微温和一些,就像……”
她抢了他的话:“就像你那位餐厅的女朋友?她的声音什么样子的?是‘喵喵喵’的吗?”
他差点儿被她的话呛死了,咽了一下口水:“你看你说的什么话?从昨天开始你就一直阴阳怪气。”
“我没有说错,她就是你的女人。”
“曾经是。”
“你看,你承认了,你从来就没有忘记她,你喜欢她,你忘不了她。”
“我就觉得奇怪了,难道你会忘记你的过去吗?完全忘记过去,做得到吗?这不是我喜不喜欢她的问题,这是我的生活记忆,很正常的、并且是无法更改的经历,难道你要我骗你?”
“难道你现在一点儿都不肯花心思骗我啦?格日阿火,你现在比你的杂种马更讨人嫌了。”
“既然这样……”
“你看,你马上就不耐烦了,你马上就想着赶我走,我们十年的情分在你那儿简直像一场秋风,吹过去就吹过去了,一点儿痕迹都不打算留。格日阿火,我怎么会这么可怜,要遇上你这么无情的人。”
“我是说,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要说话了,都歇一口气。你还是去忙你的事情吧。”
“啊?”
“说句连我自己都疑惑的话,为什么你已经五十岁了,还是个不成熟的思维,整天找我的麻烦,难道你们女人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只要面对感情,或者跟感情有关的事,你们就‘咯咯咯咯’的,老母鸡似的叫个不停……”格日阿火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你说我们傻,没有脑子。”
“我说我脑子都快炸了。你想得太多了,希望你考虑问题成熟一点。”
“你要我装糊涂可做不到。你认识我的第一天就该清楚,我不是个能装糊涂的人。”
“嗯。”
“格日阿火,你喜欢的那个妖精应该很漂亮吧?”
“你不要这样喊人家,这样不好;如果她是妖精,你想象一下,哪个妖精不漂亮?”
“猪妖就不漂亮。”
“她不是猪妖。”
“行吧,那我知道了。不过有时候想一想,年轻的时候有个漂亮的情人,现在年纪大了回想起来,心里应该也很快活吧。”
“尼薇,我有时候在想,人的一辈子如果总是耗费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生活琐事里,到底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