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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明:文学和影视如何更好地相互借鉴

在这个艺术融合的时代,我们在文学、影视创作上,要守正创新,积极互动,相互赋能,驱动“破圈”。

文学用语言塑造艺术形象。文学区别于影视艺术的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它是用语言材料来完成对艺术形象的创造。因此高尔基说:“文学的第一个要素是语言。”“语言把我们的一切印象、感情和思想固定下来,它是文学的基本材料。文学就是用语言来表达的造型艺术。”人们常常把经典作家称为语言大师,把优秀的文学作品称为艺术的珍品。文学的长处在于可以通过准确、鲜明、生动、富于表现力和生活气息的语言,传达作家的思想和感情,写出人物的心理动态、面部表情、动作姿态。文学作品还能给读者留白,予读者以自由想象的空间,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文学也有它的局限,比如对形象的呈现比较平面,需要靠读者基于经验之上的想象来完成。影视恰与文学相反,作为一种视听艺术,电影、电视都是通过画面和音响直接诉诸人们的视觉和听觉,是用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的融合形式经由银幕和荧屏进行叙事、抒情、表意,给人们以艺术的享受和审美的愉悦。影视是时间和空间的艺术,具有逼真性和运动性,是集声、光、电、美、音、服、化、道等多元辅助因素进行的综合艺术。影视也需要语言表现,但不似文学那样丰富繁茂,往往是以简短对话或旁白来辅助影视艺术形象塑造。一般而言,文学更丰富、更深刻、更深广,影视则相对简要、感性、直观。二者各有利弊长短。如果文学与影视能够彼此互补互促、取长补短,或能得到质量的提升。实践证明,这是文学、影视质量提升的一条可行之道。

好的文学、影视作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观照,相得益彰,从而获得“1+1>2”的良好效果。文学在表达人的精神存在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是一切艺术中具有最大容量和智慧的艺术,也是影视艺术最需要借助的文化资源。文学能为影视提供的,不仅是一个故事内核,更重要的是独特的艺术视角和对历史的理解方式。而影视艺术逼真、生动的画面感,由于时空限制所形成的紧凑感、精炼性等等,也给文学创作输送了非常有效的表现手段和创作启迪。置身全球化浪潮冲击、跨文化传播日益频繁的语境中,影视作为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介,在世界文化分享交流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换言之,越来越多的受众更愿意通过影像这个媒介捕捉大千世界的纷繁信息、了解时代发展现状趋势。文学作品经由影视改编,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快捷、更为宽广的传播渠道,这在无形中也提高了文学的知名度,擦亮了文学品牌。譬如,《平凡的世界》《白鹿原》《装台》《人世间》等文学被改编为影视剧,不光推动了影视事业的繁荣发展,同时也为文学提升影响力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检视文学、影视创作,二者“联姻”互补已成显学。其中,文学名著改编影视的居多,也有影视改成小说的现象。至于网络文学与影视合作,更是实现了裨益彼此、相互成全的美好愿景。网络小说改编电影、电视剧等,在斩获可观收视票房的同时,也让网络文学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众多影视界人士流露出对“网络小说改编电影”的浓厚兴趣。网络文学借着影视改编的强劲东风,成功为自己开疆拓土,实现了可喜共赢。

优秀的文学、影视作品,一般都具有三个要素,一是精深的思想性。它是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华美学精神的弘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达,对真、善、美的坚守。具有强烈鲜明的人民性,其内容往往攸关民众利益、百姓情感诉求。二是精湛的艺术性。文学与影视有着各自的艺术特点和特长,诸如各种形式技巧,诸多艺术门道。而对语言艺术的熟练掌握与精彩表现,是对文学与影视的共同要求。三是精彩的审美性。优秀的文学、影视作品,都“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在语言技巧、表演技巧上营造出令受众“共情”和“共鸣”的互动效果来。创作者以自己的智慧,用生动形象的文学语言、艺术语言,创造生动活泼、直抵人心的审美艺术境界。

总之,文学与影视互动互补、彼此赋能,是实现二者打破瓶颈、成功“破圈”的有益尝试。要臻达此愿景,作家、艺术家需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抓住机遇,勇于创新。文学在充分发挥自身长处的同时,借鉴、汲取影视艺术逼真、感性、直观优点,使自身变得更富有表现力。影视也可以在做好自己的基础上,从文学那里借鉴和汲取其丰富、深刻、广阔等特长,弥补自身的不足。基于此,新时代文学、影视出现不一样的新气象则指日可待。

(作者系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